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于离婚判决,这是由法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的。一旦判决生效,就会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而此时若一方不按照判决当中的内容履行的话,则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㈠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㈡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㈢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㈣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㈤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二、一方不出庭能判决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因为不愿意离婚,所以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那么原告是否可以离婚呢?有人认为,即使原告有证据,由于被告没有出庭,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进行质证,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不宜判决离婚。我认为,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如果因为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而判决不准离婚,则无疑是在让原告为被告不履行出庭义务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否可以缺席处理呢?如果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对夫妻共有财产是否要一并进行分割,针对这一问题,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只单独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以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对能够查实的财产进行分割,对无法查实的财产不予分割。我认为后一种处理方式要合理。能够查实的财产在分割上是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的。若不予分割,则离婚后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共有(比如房屋),双方都有权使用,而这极容易产生纠纷。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发生争议还需重新起诉。这不仅使当事人劳神劳力,造成诉累,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的,首先需要知道自己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而此时又应当准备好哪些材料,这样才能保障申请能够被受理,最终可以让对方按照离婚判决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顾名思义,就是在双方同意离婚时法院依法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划分为各自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定对半分割,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并且有证据,比如出轨、虐待等。那么,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


·解除抚养关系诉状怎么写?
       每个人都是在前辈的庇护下成长起来的,在法律层面,学理上有“亲权”这一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为了规范社会关系,规定了“抚养权”这一权利。这一权利的使用,会产生抚养关系。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有用到解除抚养关系诉状的时候。 一、什么是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


·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一、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


·有俩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法律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吗?
      法律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吗?法律上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法律,因而它是沒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