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事人依法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关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自愿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要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两种方式中,比较建议的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也叫自愿离婚。这种处理离婚的程序相对于诉讼离婚是比较快的。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在财产的处理问题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上可以协商一致,这样双方当事人才可以协议离婚,意见不同统一还是那个处理不了是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双方当私人各自的身份证件、每人各两张2寸半身免冠照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要把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债务的分割情况都要写清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当事人讲清楚关于我国婚姻法里面,关于离婚的办理条件,以及确认关于离婚协议里面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自己的意愿;双方当场确认签字,婚姻登记处作为监督的一方,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婚姻登记处需要保留一份,经过婚姻登记处的审查之后,没有问题后就会颁发离婚证书了。取得离婚证书后,离婚以后的应尽义务,以及与子女的关系等等进行一个说明,取得离婚证书后,在法律上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解除法律关系了。这里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不具有民事能力公民,是不可以这样办理离婚手续的,属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当事人,也是不能这样办理离婚手续。另外一种离婚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提起松松办理,是在不能协商处理离婚的条件下,诉讼办理离婚的手续要相对复杂一些。涉及到处理案件的时间上,以及想换的财产分割方面都是比较复杂的,法院处理案件是以提供证据为标准的,就一些争议比较大的事情,一定要向法院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相关证据。第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可以再次申请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中间要隔一个时间段,所以诉讼办理离婚是非常耗费时间的,这对自己的个人时间损失也是比较大的。综合上文的内容,相信大家也清楚,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手续不同。至于应该通过哪一种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通常满足了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同时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那么最终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家里尚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还不够,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计算、确定才行。那此时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来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来的 ...


·是先离婚还是先争取抚养权
       一、是先离婚还是先争取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先协商好抚养权才能办理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和抚养权的归属会同时判决,没有先后之分。 离婚主要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如果双...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结婚证丢了一本,夫妻也是可以办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申请办离婚手续。如果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其实丢失了一本结婚证影响不大,另一方的结婚证或者其他证件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也可以,并不是必须要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离婚。按...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解除。离婚之前,对家庭对孩子都应当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以下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离婚之前的...


·一、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作用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作用有哪些?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等。...


·一、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如何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抚养费作出计算、确定,但此时毕竟是结合了当时的情况计算的,因此日后要是计算抚养费的因素发生了变化,那对应的也就应该调整抚养费的数额。那此时应该如何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