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
4、公示。
5、核销。
以上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以及申请程序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了解。无论是何种证明的注销及申请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与程序合理地进行,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同时也有利于程序的更加顺利进行。具体知识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么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


·土地使用错误纠正申请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错误纠正申请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填写错误,你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纠正,纠正后领取新证即可。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


·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分类?
      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分类?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并不是你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的,土地上的建设规划等还需要遵守地方政府制定的规划体系,违反规划使用土地的,轻则责令整改,严重的面临着罚款并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一、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1、一级类设...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转让方) 乙方: (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 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亩,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转包给乙...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由市县政府自主决定的,制订的参考因素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土地供应情况等。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较高。那么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一...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按照不同的分类,在结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各种类型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温州也不例外。在土地年限届满之时,可以按照流程提出续期的申请,具体来说,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我国新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目的是扩大、调整租赁市场。政策保证了租房者和购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特别是在子女入学接受教育问题上。这对于租房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租房者还可根据法规避免乱涨房租出现的损失、纠纷和其他如物业的差别待遇。目前有十几个省市已经作为试...


·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
      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已经到达了瓶颈阶段,许多沿海大城市由于城市规模过大,导致形成了许多城中村,对于这些城中村政府一般都是直接进行征地然后给予补偿。深圳市的城市化过程就是这样进行的。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关于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一、深圳...


·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