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我们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其实主要是以积极的伤害行为为表现的,但您可能不知道其实在家暴行为中还包括了冷暴力,即以消极的态度实施暴力行为。实践中,对家庭冷暴力也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压制等,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特别是对于女性,更容易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孤独感,被遗弃感,变得或者脆弱易激动,或者抑郁消沉,或者狂躁不安,严重的还可发展成为精神病。因此,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二、家庭冷暴力如何防治1、利用法律武器制止和防治家庭冷暴力。 夫妻要加强对法律尤其是婚姻法的学习。充分认识家庭冷暴力的错误性。2、加强道德素质教育,树立和睦良好的风尚。转变对家庭冷暴力的认识。在家庭暴力的预防与干涉过程中,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是必不可少的,破除传统旧观念对家庭暴力的影响是根本所在。让公众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是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家庭稳定的社会问题,是为社会所不容的。3、夫妻间互相扶持、互相包容,加强沟通和理解。归根到底,家庭“冷暴力”还是发生在各自家庭中。所以,无论社会工作做得多好,如果夫妻双方始终没有交流,那问题仍然是无法解决的。所以,加强夫妻间的交流与沟通是防治家庭冷暴力的根本。三、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如果到法院以遭受“冷暴力”为由提出离婚,将会遇到举证困难,其行为的结果通常看不见伤痕,无法做出伤情鉴定,但这并不等于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证据。公安机关的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保存的调解书、保证书、担保书、悔过书、通话录音;医疗机构保管的诊疗材料、病例、鉴定意见;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关于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由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比较多,因此要想对这样的行为做出认定,就要对具体的行为方式进行认定,提供了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征收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吗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国家为了减少人口的增长和确保人口正常的增长而征收的费用,由于我国的人口增长比较快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也是势在必行,国家为此要进行一定的支出,这些费用就需要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弥补,我国的各个省份都会有征收抚养费的政策,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征收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吗这...


·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只要是上面四种情况的,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二、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根据...


·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予以明确。该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婚姻关系是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夫妻双方办好婚姻登记手续后,就建立了夫妻关系。而有时候,夫妻一方会因为遭遇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去世。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了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情形,那么,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一、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1、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


·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
      夫妻之间可能会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一段时间,那么这个时间期限是多久才能达到离婚的条件呢?实在想分居应该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今天来帮您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这一系列的问题。 一、什么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


·对于离婚最大的问题纠纷往往会出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身上
      对于离婚最大的问题纠纷往往会出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身上,抚养权对于离婚的每一个人肯定都是想要去争取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只会有一个人有,另一个人只是有监视权,但是双方如果在离婚之前商量好了可以轮流抚养孩子的话也是可以的法院也有判决的权利。 法院可以判决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孩子。 法...


·城市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城市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


·事实婚姻什么部门认定?
      事实婚姻什么部门认定?事实婚姻由法院来进行认定,事实婚姻主要指的就是双方当事人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的生活,所以导致双方当事人是具有事实上的婚姻,但目前为止我们国家不承认这种事实婚姻的效力。1、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或违背结婚禁止条件的结婚,不承认其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2、一切...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