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 一、房屋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二、房屋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为您介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承担房屋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以及在该种责任形式下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房屋买卖的主体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合同约定或进行索赔,可以选择私下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以上是为您解答的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的问题。



·离婚时,婚后买房财产分割怎么做?
      伴随全国各地房价的飙升,房子作为不动产的价值越来越高,已经成为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主要焦点之一。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价值高,婚前买房压力大,产权归属难以协调,许多夫妻婚后才买房,那么婚后买房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呢?如何才能准确地守护属于自己的一方财产呢?下面由通过《婚姻法》...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希望借出去的房贷成为烂账,从而影响到自己。因此就会严格对房贷申请认定条件作出审查,其中就包括了年龄。那要是公民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一般购房在银行的房屋贷款都是有年...


·短期租房也要签合同吗
      短期租房也要签合同吗 一、短期租房也要签合同吗 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短期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并应当写明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使用家电设施的注意事项等,从而明确双方责任。此外,租客最好在入住前审查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留好交易凭证,在出行期间购买意外保险。 短...


·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想要更好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那么就需要对城市和农村的一些设施进行提升,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更加合理的运用。而这些就必须要涉及到相关的拆迁的问题,说到拆迁更多的人在乎的是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城中村改造是最近...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是包括要看房屋的卖方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还要看有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最后还要看房屋周围的建筑设施等是不是完善。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 其实地...


·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怎么办?
      一、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怎么办?  遇到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民法典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订立合同时进行严格的合同约定。这主要是因为征收方在和被征收人约定时,常常是口头许诺;或者就算是写在合同内容里,其内容也...


·房产官司律师费如何进行计算?
      房产官司律师费如何进行计算? 一、房产官司律师费如何进行计算?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房屋赠与和遗嘱区别是怎么样的?
      房屋赠与和遗嘱区别是怎么样的?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3...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不能加名的,如果证实房子婚后购买并共同偿还按揭的,也可以认定共同房产,加不加名都无所谓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增值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对着经济的增长飞速增高,如今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收入水平,也就意味着很多人买不起房,只能选择租房来生活,因此对租赁的管理至关重要,保障很多人的合法权益,那郑州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郑州市城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