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都是缴纳印花税的法定凭证。企业如果通过租赁房屋来进行办公,企业财务部门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那么问题来了,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我们来具体说明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算法,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金额缴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可以免征印花税,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一角计算,对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税额超过1角但是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租金金额是400元,应纳印花税0.4元,但是不足一元,所以按一元贴花。所以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以角作为最低的计量单位,超过1元的应该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的取舍问题。
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
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
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综上所述,按照目前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千分之一,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对于公司财务人员来说,掌握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首先...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个完整切符合实际的补偿安置办法可以说是拆迁的有效支撑,如果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那么会带来多大意想不到的麻烦。接下来,我们将和您一起...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毕竟日后还贷的时候除了要偿还本金之外,同时还要支付利息。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告诉你贷款买房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一、贷款房要如何计算利息:还款方式不同利息不同 银行贷...


·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虽然婚姻法对于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包括房产证,不动产的分割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但是实际上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我国的婚姻法,以及该如何处理离婚以后的这些财产问题都十分的不清楚,比如说有些人也问过我们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确定好购房意向后,要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来说非常重要。不同的省市对合同规定的内容有所差别,那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文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下。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房屋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过户,另一种是买卖过户,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房屋过户方式都需要缴纳房屋过户费用,...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税费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税费 对于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缴纳必要税费的。法院拍卖房产也不例外,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 拍卖住房过户和房屋买卖的税费是一样的。 契税: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