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

一、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特点: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二、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只有满足规定的财产用来作抵押担保,债权人才有抵押权,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欠钱老赖不还钱怎么办才合法
      欠钱老赖不还钱怎么办才合法?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起诉处理,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起诉的流程是: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


·违约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违约之债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如果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


·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如何判
      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如何判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如何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借条上盖的公司财务章判决书是否会支持?
      借条上盖的公司财务章判决书是否会支持? 一、借条上盖的公司财务章判决书是否会支持? 借条上盖的公司财务章判决书是否会支持需要根据法院的庭审的状况,以及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断是否存在着借款的事实,如果是事实的话就会予以支持,否则不予支持。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


·因欠钱不还存在的借条外国人能拘留吗?
      因欠钱不还存在的借条外国人能拘留吗?外国人欠钱不还也是有可能会被拘留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欠债还不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的,但如果是有能力还钱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被拘留的,是属于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依法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等企业单位也会广泛的发行债券,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公司的债券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投资信息的人能够有来说,可能不知道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


·约定合同违约赔偿条款模范要怎么样写?
      约定合同违约赔偿条款模范要怎么样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正所谓跑的掉和尚跑不了庙,如果欠债人自己跑到了国外去躲债,而自家的房子或者车子是肯定开不走的,这些东西如果还尚在的话,法院可以依法判定给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转交给银行变卖,但通常价格会比较低。但也是一条可以追会部分欠...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债务怎么分配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债务怎么分配?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