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判定医疗过失是哪种过失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判定医疗过失是哪种过失呢?

看病就医是生活中普遍常见的事情。做任何事情都难免有失误的时候,看病就医时出现医疗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那么你对医疗事故了解多少呢?又如何判定医疗过失呢?今天律师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关于医疗过失的问题,请您往下阅读。


 一、使用药物中医疗过失

  查对制度对用药的规定最为严格。主要内容有:

  1、开医嘱、处主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或门诊号。

  2、执行医嘱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摆药的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是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是要注意用药后反应。

  3、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 过敏史;使用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瓶口有无松动、裂缝;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为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反复询问,核对后再执行;每日处理完当日医嘱后,应立即进行核对;每日须将全部医嘱进行大核对一遍。

  因违反查对制度而错用药物的医疗过失较为常见,可表现为下列几种形式:

  1、查对医嘱失误,如医嘱是用庆大霉素而误用为青霉素。

  2、查对用药患者失误,错将给甲床患者的药物使用到乙床患者身上。

  3、错用给药剂量,将大剂型药物错看成小剂型、将包装雷同的不同药物混淆或换算含量时计算错误,导致超量用药。

  4、没有认真查对有效期,误将过期变质药物错用,造成危害。

  5、清点药品未查对标签,造成标签模糊不清、标签与内容不符而盲目用药;等等。如某卫生院值班医生,收治了一名大叶性肺炎的患者,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第一瓶液体滴完,患者家属找医生接下一瓶液体。医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己事先加入抗菌素准备继续给患者手的液体,换好输液针,继续给患者滴注。大约十分钟后,患者突然大声惊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液瓶中的煤油误输给患者了。如果值班医生稍加查对,这起严重的事故就不会发生。

 
 二、错治患者中的医疗过失

  查对制度规定,对患者进行治疗时要认真核查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病历号等项目。如果不认真执行这一制度,有可能将本该给甲患者实施的治疗,错误地施用到乙患者身上,造成医疗过失。例如,某医院小儿科,在一天安排两个小患儿同进手术,其中甲孩患有胸部肿瘤,乙孩患的是腹股沟疝。在接病孩去手术时,护士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图方便,将两个病孩一头一个放在同一辆车上推到手术室。此间,护士没有遵守查对制度,看也没看,就将手中的两本病历分别放到两个病孩头旁。到手术室以后,麻醉师也没有按制度要求查对病孩情况,仅依据己被护士搞错的病历,将两个病孩分别错误地安排在相应的手术台上开始麻醉。结果开腹的医生找不到疝囊,开胸的医生没发现病灶,两个台一交换情况,才发现是错治了患者。

 三、输血中医疗过失

 四、错报病情中的医疗过失

  除临床科室违反查对制度可能导致医疗过失外,随着辅助检查越广泛地应用,非临床科室如果违反查对制度,也将对医疗的后果产生显著的影响。有些诊断和治疗方案的确立需要依赖辅助检查,如果报告单有错误,可以直接导致下一步的诊疗失误,给患者造成危害。

 五、擅离职守中的医疗过失

  医生的值班制度规定,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根据病床的多少和科室的大小,安排值班医生;并根据 本科情况安排主覆水难收医师以上人员或高年住院医生担任二线医生;值班医生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护士的值班制度规定:值班人员应遵照护士长的安排,严格执行本班职责,遵照医嘱对患者进行护理。药房、检验、放射、血库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立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交接班草率中的医疗过失

  医院交接班制度规定,值班医生每日在接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接班时,巡视病室,了解危重患者情况,并做好交接;各科室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上,并做好交班工作;每日晨间交班会,值班医生患者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患者情况及尚未处理的工作。

 七、当班失职中的医疗过失

  医院值班制度规定,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值班医生对危重患者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当班医生独立担当着本病区的医疗工作,应严密观察患者,及时处理情况中,对当班时来诊的患者做好后后接诊工作,否则就可能 因发现和处理情况不及时而造成医疗过失。

 八、注射缺失中的医疗过失

  注射是护士的常规工作,许多治疗方案都是通过注射方式来实施和完成,注射是一项貌似简单却不容忽视的操作,如果不遵守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可能造成医疗过失 ,如常见的断针、注射部位感染和药液人外漏造成组织坏死等。

 九、内窥镜检测粗暴中的医疗过失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一些新的诊断方法不断应用于临床,内窥镜检查也正是如此。同其它诊疗操作一样,内窥镜检查在给患者带来准确、快捷地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同时,也顺操作难度大、危险性高而带给患者一些损害隐患的弊端。因此,在进行内窥镜检查时,要求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如不得盲目给禁忌患者施术、不许简单粗暴操作、切忌盲目推送等,一旦疏忽了对规程的严格执行,就有可能给患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十、手术违章操作中的医疗过失

  手术是外科治疗的主要及关键性措施,要做好手术,需要熟悉有关的基础医学和其它科学知识。手术基本操作的规则是做到准确、细致、轻巧和迅速。基本操作时,如切开、分离、显露、止血等,应尽可能减少组织创伤、失血或细菌感染等。例如止血,首先要看清拙血点和出血性质,选用压迫、钳夹或阻断血管等方法控制出血,随后用结扎、缝合等确定性止血法。结扎血管时不应同时结扎鞭他大块组织。未看清出血点时铁可盲目地钳夹,以免造成严重的血管损伤。再如胸腹手术,操作规程要求手术前对器械、用品和敷料应认真计数,术中因意外情况突然增加用品数也应计数清楚,术后应清点核对无误方可关闭胸腹腔。手术是一项严密而细致的工作,操作中更应该严格遵守规程,否则会出现严重的医疗过失。

以上十条内容就是我们今天和您介绍的医疗过失的类型判断。相信您对怎样判定医疗过失的问题也有所了解了。在生活中如果您遇到有关医疗事故的问题,您务必要清楚了解到底是哪条过失引起的。做到心中有数,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在生活中如果您遇到其它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吗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吗对于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医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应当对其医疗服务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以及本起医患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就是推定医...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在提交鉴定材料后,鉴定中心需要在...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及内容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及内容医疗过错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一、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三)代...


·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很多的人由于种种原因生病住院和缴纳医疗保险的不是同一地方。但也是可以进行异地医保保险的,解决了人们在外医疗报销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解读一下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十几秒就搞定 沈...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依据和评定方法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依据和评定方法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超出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出5年,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予以的一种物质...


·医疗事故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医疗事故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及《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


·医患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实患者在医疗纠纷这一方面的一些知识盲点,是完全能够寻求本市的医患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的,医患调节委员会是由卫生和当地的司法部门的组织下统一建立的,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或者提供法律援助等都是属于他们的工作职责。并且,医患调解委员会在展开相关工作的时候,也要提前注意到有些比较关键的问题...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所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医疗保险已成大势所趋。同时,推行医疗事故责任人、责任科室责任制也是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措施之一。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 ...


·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发生工伤事件后,医疗期间受伤情况严重的就不能参与工或者不能原有的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就会对员工进行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那么,针对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有那些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工伤医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