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工作时间发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事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对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情形的认定,我们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突发疾病可以认定为工伤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突发疾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各种情形,综观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工伤索赔权,就在于其受伤系与职工工作具有紧密联系性,所以,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也必须满足法律立法宗旨,也就是说,其必须与单位工作有密切的联系,即导致死亡的突发疾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这里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有其具体含义,“工作时间”是法律规定的或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地点”是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但不仅限于此,我们对于工作地点应当予以扩大解释,它除了职工日常工作的地点外,还包括因工作需要而前往的其他地点。



  本案中的刘某某在公司负责汽车的焊接工作,其突发脑溢血致死也是在从事电焊工作的过程中,所以导致刘某某死亡的突发疾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符合该条件的规定。



  二、突发疾病包括各种疾病。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里的疾病与工作原因没有关系,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心脏病以及其他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使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也应视为工伤。另一方面,如果其疾病是由于工作原因所导致的,那么这就符合职业病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据职业病的规定认定工伤。



  本案中的刘某某系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其疾病并非工作原因所致,所以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2项的规定予以工伤认定。



  三、必须因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必须当场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这是该情形认定工伤的时间要求。如果只要因突发疾病死亡就视为工伤,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并且会极大地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设定时间要求是《劳动法》公平精神的体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这样的规定不但有利于责任认定和法律的实际适用,为法律的实践提供可操作的标准,而且也有利于劳动者伤后救济权的行使,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



  本案中的刘某某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随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从时间上评析,其死亡是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所致,所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2项关于时间要求的规定。



  综合以上三个要件和本案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刘某某的突发疾病致死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所致,符合视为工伤认定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职工中午外出就餐,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空间因素方面,上下班途中是指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经。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受到伤害时,还应充分考虑职工绕道的理由,理由正当的绕道也应视为合理路线。若绕道其他地方办理其他事务,而该事务与其工作、回家或者日常生活没有必然联系,则该过程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目的因...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


·工伤认定中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应考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48小时之内...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 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以下情形当作工伤予以处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

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具体到工伤认定层面,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即使客观上符合上述法定工伤情形和视同工伤情形,也不按照工伤处理: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七)第一项规定:“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生效裁判或者仲裁裁决确认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职工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宴请是否能认定工伤
      1.考量是否存在单位授权 该项内容为关键判断因素,在于审查宴请前或宴请时有无单位的明示或默示授权,例如有无提前经过报请单位批准或是否出于明确的工作岗位职责等因素,以判断该项宴请是否体现了单位的意志。判断是否存在单位授权,应尽量从宴请前或宴请时的相关客观依据着手;对...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


·上班时间擅自外出,返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在返回工作岗位途中发生涉案交通事故,属于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仍属上班期间,不属于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死亡,也不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范畴。人社局适用前述条例的规定认定员工因涉案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不属工伤,也不视同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