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一、双方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 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二、双方代理的风险
双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代理人欺骗双方的被代理人从中渔利,自己代理也存在这样的风险。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原理,代理人对这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的情况一清二楚,被代理人处于劣势。因此也有专家认为,按照人性恶的前提,无效是比较合理的后果。
三、法律规定不得代理的情况
代理在民事活动中适用范围很广泛,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所有的民事活动都适用代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
2、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文艺表演、绘图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代理。
(2)违法行为不得代理。
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
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
(3)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双方代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对双方代理并没有进行明确的禁止,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取得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代理的风险我们也不能忽视,它使当事人双方的信息都处于透明的状态,代理人可以很轻易地从中获利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合同诈骗罪1000万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合同诈骗罪1000万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诈骗罪1000万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申请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决定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人民检...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


·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怎么办
      在买卖关系中,出卖物品的一方为卖方,而买进物品的一方则为买受人,也即买方。不少买卖行为都少不了对买卖合同的签订,而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有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何义务呢?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


·合同可以约定诉讼时效?
      合同可以约定诉讼时效?合同不可以约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它是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予以规定的,它并不具有约定性,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处分行为 。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一)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


·诈骗货物无偿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诈骗货物无偿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诈骗货物无偿抵押合同是无效,被骗签署的无偿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当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恪守信用,不得滥用权利和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合同应该是订约方的真实的意识表示,否则,就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如...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那么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对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公民来所,对于抗辩权的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了解。因为其实抗辩权是主要针对我国合同当中而存在的一种权利,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对方认为有不合适的条款或者是发生违约状况以后,另一方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抗辩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同履行的抗辩...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在要约问题上,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比如说要约的签订,要约特点、要约内容等。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是,要约到底是什么呢?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


·店面合同违约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店面合同违约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


·合同欺诈处罚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欺诈处罚办法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