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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性骚扰(英语: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在很多国家,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属于告诉乃论。常见于职场性骚扰,例如上司对下属性骚扰,同事性骚扰。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它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性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
1. 身体接触
2. 非身体接触 (言语,动作,声音)



判断性骚扰的因素,如下:
行为持续性
双方的关系
对方的动机
当时的情况
当时的感受
不是经过双方同意而发生的性行为(该行为已构成犯罪,归纳于性骚扰的范围并不合适。)



什麼是「性骚扰」?



根据香港的性别歧视条例,性骚扰的定义为



i) 任何人对其他人作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不受欢迎的获取性方面好处的要求;或



ii) 他/她们作出其他不受欢迎的涉及性的行径,而这些行径是一个合理的人应会预期该位受注视的人会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胁。



总而言之,任何以言语或肢体,做出有关「性的函意」或「性的诉求」或性的行为,使得对象(受害人)在心理上有不安、疑虑、恐惧、困扰、担心等情况,均属性骚扰。



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为特征的民事侵权行为,它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言语、行为、信息、环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性骚扰处理技巧:



1. 保持头脑冷静镇定



2. 肯定自己受到骚扰



3. 沟通表明内心感受



4. 做好自我保护



5. 寻求专业人士协助



6. 向你信任的人倾诉



7.做好证据的搜集工作



8.如果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如果不予受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获支持?
      当事人可以以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损害为由要求侵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能否成功获赔,当事人还须证明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等要件。...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BR> &nbsp;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认定为精神损害,能否获赔须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以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如相片、手镯、信件等)被另一方损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主张方的依据往往是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


·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


·关于名誉侵权
      《民法典》中,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保护。其中比较复杂和难以把握和认定的是侵犯名誉权纠纷问题。我们从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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