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 ? 武昌区律师 ? 新密市律师 ? 武宁县律师 ? 荔城区律师 ? 天河区律师 ? 洪洞县律师 ??

婚外情无疑会破坏原本圆满的夫妻感情,对无过错的一方无疑会产生很大的伤害。而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如果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方出轨的对象也就是俗称的小三,而无过错方除了向出轨方索赔,离婚时能向小三索赔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方与第三者发生了感情(包括发生了性关系),但双方并未同居(所谓同居,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第二种是该方与第三者发生感情并有同居事实。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明确把第二种情况(即与第三者发生感情并有同居事实)纳入赔偿的范围。

离婚时,如果对方发生了婚外同居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婚姻中的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可见对婚外情要求赔偿的前提是有婚外同居行为;要求赔偿的对象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如果仅与婚外异性发生感情并未同居,法院是不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的;如果无过错方要求第三者也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也不会支持。

二、离婚时能向小三索赔吗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贞的义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情即使未同居,也是对这一法定义务的违反,是违法的,而并非如有些观点所说的仅仅违反道德。

一方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贞义务,给对方不仅会造成物质上的损害,更会带来精神上的巨大创伤,而这些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是由违反法定义务的一方造成的,损失与违法行为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配偶身份权是夫妻双方都享有的基本人身权利之一。第三者和有配偶的人同居是对有配偶方丈夫或妻子的配偶身份权的侵犯,有配偶方的丈夫或妻子会因第三者的这一侵权行为遭受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其中精神上的损害尤为明显),所以我们认为,第三者也理应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当然,前面所述的第三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

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的。实践中,如果您发现对方有婚外情,觉得对方不可原谅,甚至让您有了离婚的想法,您就要注意收集证明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向对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如果证据充足,法院是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一方悔婚后结婚彩礼怎么办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首饰等其他物品。在农村,这种行为尤其严重。那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情发生分歧,婚前一方悔婚后结婚彩礼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悔婚后结婚彩礼怎么办 婚前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根据...


·夫妻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什么情形?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什么情形?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


·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结婚又要离婚彩礼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结婚又要离婚彩礼问题应该怎样解决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


·男女结婚必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男女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对男女的条件作出审查,要是不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就无法领取到结婚证。那我国法律中关于男女结婚必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必备条件有哪些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