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业喜欢用传真方式签订各类合同,但是,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最近看到的一起案件,就是因为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从而造成败诉,因此,应当引起企业的注意。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据向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因此,企业应当保留送货单、提货单等其他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如采用传真件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4、另外,双方应当及时对账,确定每个月、季度、半年、一年的交易金额,欠款金额等,防止出现账目混乱,对方赖账的情况。如有对账单,即使将来起诉也会比较顺利,避免提供送货单等证明欠款金额的证据,降低诉讼风险,提供诉讼效率。
二、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注意什么
1、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时,评审其商务和技术要件、文本条款等,不存在法律风险或法律风险可控,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和修改合同内容,却可能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所以企业必须有效控制和规范合同修改程序,将合同修改与合同签订同样对待,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
2、强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管理。为细化或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不少合同在签订之时或之后再签附件。而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往往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主文认真、附件随意的现象,造成了法律风险隐患,因此要强化其管理。
3、量化考核法律事务部门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在定岗定员定职责的基础上,必须强化考核法律事务部门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合理设置量化考核指标,确保和督促法律事务部门认真、扎实地进入合同管理环节。
4、建立合同法律风险动态管理机制。企业所面临的合同法律风险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企业战略策略、业务范围的不断变化,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会出现波动。合同法律风险的变化决定了其风险防范机制也应该是动态高速的。要根据企业以往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归纳整理,确定风险偏好、风险点,并适时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点,不断进行高速完善,使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5、培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再好的制度设计、流程设置,如果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仅仅精研法律,而没有熟练掌握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做到与业务部门和人员关系融洽并被认可,从而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必须营造与公司其它管理人员的相同语境和沟通平台,深入了解业务,培养商务头脑和全局观,从业务人员的角度看问题,切忌长篇大论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做之类的法律问题,而是及时回应,清晰简明地交换意见,积极寻求合法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合法合规性与商业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切忌单纯规避风险而坐失商业机遇。
6、建立专门的合同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制度。企业法律事务机构通过专业眼光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潜在的法律风险,可通过《公司管理法律建议书》提出完善管理、化解风险的措施;在参与具体合同的审查时,应尽到审慎审查之义务,充分预见法律风险,及时起草《法律意见书》予以提示;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新法实施、新政出台等,可能给企业带来新的合同法律风险时,应及时提交《公司运营法律风险提示书》,做到有备无患。如此一整套专门的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制度,可将预见到的风险及时提示出来,通过风险转嫁等方式来化解。
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的,这也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合同订立方式。但在这种方式下,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关于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要是你还想获得众多专业律师的指点,请上网站进行具体咨询。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撤销权灭失合同有效吗
      撤销权灭失合同有效吗? (一)撤销权灭失合同有效吗 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如果撤销权灭失,无其他法定事由的话,合同是有效的。 (二)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 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


·单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单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我们经常提到的合同一般都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同时承担义务同时享受权利,一方违约时,要承担违约责任,要对守约方作出经济赔偿。还有一种合同是单务合同,那么单务合同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在单务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同...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合同标的额的20%。但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则此时违约金可以上浮至30%左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总会增加一条风险条款“违约金”以便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这是为了保障守约方的权...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贸易合同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但是贸易行为一般都与经济活动有关,故而很多的贸易合同的有效期都是比较短的,若是由于签署了此类合同,但是之后对方不能按期交货等违约事项,其诉讼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在此期间内没有提出诉讼请求,会被认定为是不想起诉。二、贸易合同纠纷怎么...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合同无效之后该如何处理呢?具体有什么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


·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日常经营和生产过程当中,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正常情况下,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应。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合同是不允许进行撤销的,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履行合同的撤销权,那么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我们特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一、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