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承诺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承诺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合同法》第23条)。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合同法》第28条)。但是,受约人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承诺,依通常情形在相当期间内可到达要约人,但因电报故障、信函误投等传达故障致使承诺迟到的,为特殊的迟到。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这里所说的行为,通常是指履行行为,如预付价款、装运货物或者在工地上开工等。(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二、具体情况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对于合同承诺的具体情况,应格严格按照合同中涉及到双方利益来确定,双方可以就自己的意见和权益情况进行说明,并进行合法的承诺,在承诺作出后也是不可以随意的取消或者更改的,如果对相关承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诉讼来处理。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 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由于一个人的财力物力精力实在有限,没有办法一个人独立支撑,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和自己的朋友或者家人一起合伙做生意,而两人合伙是比较常见的组合方式,所以两人合伙的合同范本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但如所需资金比较多,那么就可能会有三人合伙的情况出现,...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会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会承担什么责任? 当我们与他人签订合同,并且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签订合同之后,我们可能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时履行合同,此时我们可能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


·无名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名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无名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遵循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 中国民法通则在第1章中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如当事人地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保护、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等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在经济生活中,当事...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口头更改。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


·家庭装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装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家里买了房肯定需要按照自己的喜好装修一番才会满意入住,但很多人都不太懂装修操作程序,因此需要请人做事,承包给别人装修之前肯定是要进行协商,包括价格、施工方案、房屋装修质量等,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会签订合同。那么家庭装修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是我们提...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公司收购的时候,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收购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决定,所以收购合同的内容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只要收购是合法的,合同都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可以违约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针对肖像权的这种事情推己及人的也应该考虑到当事人的感觉,肖像权的实际所有者真正厌恶的就是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一种被他人利用的感觉,想要利用别人的肖像给自己带来营收却又不付出任何的代价的这种想法也太过于自私了。可以和别人协商了以后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合同以后再使用。那么,签肖像权合...


·软件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软件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当代社会,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知道代理合同是什么,但是普通的一般合同他们是比较清楚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随处可见,那么软件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正文: 甲...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五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五合法吗?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交证据证明过高。如果违约方不提出要求,法院就会支持守约方的50%违约金的主张。合同的最高合法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解除合同和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均属于财产性诉求,应以合同金额确定案件标的额
      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诉请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时,往往在诉讼费方面会有一个疑问,诉讼费是按照合同整个标的计算还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有多个财产性诉讼请求的,合并计算交纳诉讼费;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