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 不能办理更名
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呢?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可以换取新的房屋产权证。
换证需贷款行提供证明
按揭买的房子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之后,才能办理房屋出售和房屋更名。因为在房屋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期间,房屋所有权上面有“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贷款还完之后,携带银行提供的他项权利证、贷款还清证明以及有“房产抵押”字样的房屋产权证、个人身份证明到所在城市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中心换取没有“房产抵押”字样的产权证,之后才可以办理正常的房屋更名交易。
可通过押尾款方式出售
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主如果真的是需要出售的话,可以采用买方留有尾款,等待原房主还清贷款的时候,再去办理房产更名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一次性付完全款而且不可以像银行申请贷款。至于尾款多少比较合适,这需要交易双方来协商,记得将留尾款以及更名的方式在合同中写清楚。其实,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交易的话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因此,为了减少风险,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中介签订三方买卖合同。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风险大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进行交易的话,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购房者如果买了这样的房子,其实就是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想要降低风险的话,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售房者今后不配合更名的违约责任,还需要留一定的尾款。如果有第三方中介公司介入签订第三方合同的话,也可以降低风险。
通过上面的文章,相信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当然是可以,但可能是比较麻烦,因为文章提到,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更名的,只能通过押尾款的方式出售,而且文章还提到如果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风险很大,购房者需要谨慎选择。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了。



·一、现在买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一、现在买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不是的。现在房屋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


·农村房屋子女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房屋子女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屋子女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方式继承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也可以按照此规定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 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纳的档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关。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怎样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


·若公民将自己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那这个过程中就是有可能要办理
      若公民将自己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那这个过程中就是有可能要办理房产公证的,当然法律中并没有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那要是决定办理公证的话,此时办理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证申...


·新婚姻法房子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中,对于婚姻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而您最关心的,应该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有些婚房是在婚前买的,那么这类房产应该属于谁?还有房产证的置办时间也会影响着房产的归属。那么,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新婚姻法房子产权的规定吧! 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一、根据...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的合同处理不好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在房屋租赁的问题上,其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值得您关注的就是,房屋租赁的有效时间,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的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 《合...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一般都是由男方买房的,因此现在也有很多男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那实践中,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产生的问题,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男方婚前买房,登记...


·一、婚后房产公证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婚后房产公证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后房产是可以通过公证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