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派出所内勤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派出所内勤工作职责和待遇

(1)派出所内勤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户籍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进行户籍、居民身份证和人口资料管理;

2、配合外勤民警做好基础工作;

3、负责各类报表和情况信息的汇总分析、传递,辅助领导决策;

4、建立和管理各项工作台帐,做好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立卷;

5、负责本所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管理印章、财物、警械;

7、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派出所内勤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变动登记、居民身份证,做好各类台帐登记工作,保证各项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2、负责收集、积累全所的工作情况和材料,做好公安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反馈,及时上传下达,做好领导参谋。

3、热情接待外调人员和来访群众,对来信来函要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4、保管好派出所的印章和财物,按规定使用派出所印章,保管好武器、警械、通信器材,并保证安全、畅通、完好。

5、做好公安业务材料、文书材料和户籍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妥善管理,确保安全、保密。

6、协助领导做好民警绩效考核工作。

7、认真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派出所内勤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积累全所的工作情况,对辖区内的敌、社情资料进行汇集和综合研究,当好所领导的参谋。

2、按照政策规定,秉公办理户口变动登记,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

3、管理好档案材料。对各种文件、户口、案件簿册、重点人口材料以及其他重要材料,都要健全收发登记、立卷、借阅、转递制度,做到妥善保管,方便使用。对外勤民警提供的情况、资料,要分门别类地及时记载入卷。

4、接待外调人员和来访群众。对来访、来信要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5、保管好派出所的印章和财物。按规定使用派出所的印章。保管好警械,确保安全。对拣拾、处罚、没收的财物、赃款和罪证都要详细登记,并按规定上交或归还失主。做好本所的后勤工作。

(4)薪资待遇:

派出所内勤和公务员差不多,国家发统一发工资。按警衔(刚入职三级警司140每月, 现在430 这个警衔是三年一晋级)+140特岗津贴 如果在基层上班还有每个月的100多的基层津贴和警龄算,2000-3000基本工资起步。警衔和警龄越高拿的越多,还有其他勤务及节日福利,加起来算比平均工资要高。

其实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派出所内勤工资福利待遇也并不是很高。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派出所内勤人员为了更好的帮助百姓们办理业务,坚守自己的岗位,兢兢业业的为每个人服务。其实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到派出所内勤人员的职责内容也并不是,所以我们要尊重每一个行业每个岗位的每一个人。


·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
      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孕期公司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有逃避公司应该承担的义务的嫌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年限按照在单位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违法解...


·员工擅自离职处罚有哪些?
      员工擅自离职处罚有哪些??如果一个公司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是有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的,我们在进行处理员工擅自离职的时候,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惩罚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处罚有哪些呢?如何预防擅自离职的发生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员工擅自离职处罚用人单位应当...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于广大业主来说,工程质量是其关心的话题之一,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而目前在工程建筑领域,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比如非法转包、层层分包等。企业存在这种行为的,会被有关部门追究。那么,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在我国单位犯罪会处罚员工吗?
      单位犯罪的本质也没有您想的多么的复杂的,应该说单位犯罪就是通过单位的名义,而且所有的违法所得都是归单位。通常单位犯罪涉及到的犯罪资金跟犯罪手段都是非常的恶劣的,这些犯罪的项目跟相关的实施手段都是由主要的领导人员拍板决定的,但是在单位犯罪被发现了以后,肯定有很多职工都特别的担心在我...


·企业折迁补偿职工标准是什么
      企业折迁补偿职工标准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因企业折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当我们对于劳动争议管辖权存在异议的时候,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呢?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前提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的一种法律的关系,如果劳动者出现工伤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工伤后可以获得赔偿,认定工伤需要受害者的条件,要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前提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