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双方经过调解并不能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双方经过调解并不能达成一致,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仲裁。我们知道,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带来相关的介绍。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1、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2、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为一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当天开始计算,一年之内都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超过时间的话,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同,它不存在劳动终止时间,一般情况下,它到劳动者退休之后才宣告终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一、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现金支付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也不少见。 债转股通常是指承包人将其债权作为投资与发包...


·员工因疫情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员工因疫情隔离期间算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深圳市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
      深圳市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常州市工伤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在日常的工作生产中,人身受到伤害是一件痛苦和麻烦的事情。之后的工伤鉴定也是一件繁琐的事情,需要受伤职工写工伤鉴定申请书,公司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当然,公司还需缴纳工伤鉴定的费用。那么,常州市工伤鉴定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呢?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 常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根...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


·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
      在实践中,会发生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要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要出具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可,但还是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认定。那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


·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才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