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一、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如何解决利息约定不明问题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通过阅读上文介绍,相信您一定能看出来,对于有关借款利息纠纷的问题,一般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的。而要是当事人之间出现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为是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这样的情况下对出借人来讲解就是很不利的。



·法院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规定,犯本罪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


·欠钱不还怎么办还不理人?
      欠钱不还怎么办还不理人?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还不理人?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为三年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


·企业欠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是怎么样的?
      企业欠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企业怎么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 为预防欠款纠纷,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


·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判刑多久能出狱?
       一、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判刑多久能出狱? 诈骗银行100万,涉嫌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长期困扰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 今后中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一、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1、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以前,房子的产权证都会在银行抵押。当然,各银行的房贷抵押手续未必一样。有的办完抵押手续后,房产证就归还购房人,《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留在银行。 2、而有的银行,《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生活中会遇见很多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一份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用来明确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相关利息的算法。那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相关的介绍。 债权...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一、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


·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一、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内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