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的出租人因为多种原因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屋的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房屋的出租人违约的情况下,赔偿范围按照合同里面违约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果合同没有违约条款的,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损失赔偿范围。如果提起诉讼后,需要按照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进行审理。


·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也热衷于购买第二套住房,有的为了自己居住,有的是为了投资需要。但是国家也充分考虑到一些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对二套房首付比例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但是各地区对于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又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天津二套房首...


·找中介租房靠谱吗,找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
      在外面打工的年轻人,往往都会涉及到租房这个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很多人找不到房源,就只能通过中介来租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屋。那么,通过中介租房到底靠不靠谱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参考。 一、找中介租房靠谱吗 通过中介租房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趋势,因为中介手头上...


·门市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只能购买房屋性质为住宅或居住的房子。像商铺,门市房、公寓等等都是不能用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


·离婚按揭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离婚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向来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疑难点,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对财产如何分割产生分歧。如果在财产分割上要把结婚时按揭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其中一方,要如何操作?离婚按揭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给您分析解答一下。 一、离婚后按揭房怎么过户? 由于房价的高居不...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租赁房屋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


·房屋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在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这些都是很多人在实践中遇到过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房屋出租方的注意事项、房屋租赁方的注意事项以及房屋租赁流程的注意事项,供广大的租房友们作为参考。 一、房屋出租方注意事项: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1、房款的金额要写清楚。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商品房,在当事人之间签订了相应的购房合同之后,此时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才行。但现实中,由于房屋的性质不同,因此备案的具体操作也不太一样。那究竟该如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根...


·房产中介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房产中介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房产中介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1、首先需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2、其次还得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当然还要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4、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还得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