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的出租人因为多种原因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屋的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房屋的出租人违约的情况下,赔偿范围按照合同里面违约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果合同没有违约条款的,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损失赔偿范围。如果提起诉讼后,需要按照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进行审理。


·二手房过户流程时间限制是什么
      二手房在买卖交易中,购房一方如果表示愿意购买,则会在看完该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就会要求进行过户。那么,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其具体时间大致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针对“二手房过户流程时间限制是什么”,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离婚的时候主要的纠纷就是财产分割,很多家庭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主要的财产就是房产,因为现在的房子价格很高导致房产就是家庭中最为值钱的东西,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房子的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纠纷,法规中有说明,那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如...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是什么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是什么 一、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是什么 一手房商品房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开发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无论是在哪个地方总会有涉及到房屋租赁的问题,当然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可能具体的内容不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提供的是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帮助你进行了解。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


·我们现在都想买一个属于一个自己的房子
      我们现在都想买一个属于一个自己的房子,那么你们知道回迁房是什么意思吗?知道回迁房怎么购买,应该注意什么吗,您可能还不知道回迁房怎么购买,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下面就来给你们整理一些回迁房怎么购买,应该注意什么的问题? 回迁房什么意思?购买回迁房应注意什么? 回迁房即是开展商征收土地时...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能否买卖限价商品房一、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我国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向法院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工作生活,老家留下的房子可以卖给本村村民,也可以赠与给直系亲属。不管是那种方式,都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支付一笔费用。赠与过户的费用相对比较低,那么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为广大农民兄弟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见正在修建的商品房,而且这些楼盘是越修越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见正在修建的商品房,而且这些楼盘是越修越高,商品房的数量也是在急剧增加,但是可能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无法交房,那么开发商无法交房能退房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无法交房能退房吗? 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交不了房,买房的人是可以...


·转让期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这也就是购买期房。而有的人在实际购买了期房之后,却因为一些原因而不想要了,就打算转让期房,那么转让期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转让期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期房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不能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