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何谓遗嘱信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



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在遗嘱内指定受益人,并载明将全部(或部份)遗产,于继承开始后,为受益人的利益,而交付信托之意。



  信托依照生效日期,分为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如果立遗嘱人生前将部份财产已经先行交付信托,就不是属于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最大前提是一份有效的遗嘱,另外,中信银也提醒遗嘱信托还必需许多要件, 比如说立遗嘱人须于遗嘱内载明信托意旨、指定受益人、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内需详列财产项目,因为遗嘱信托的信托财产必需确定,如果遗嘱中就财产(遗产)的项目没有详细记载,遗嘱执行人没有权力。





遗嘱信托又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两种业务。



①执行遗嘱信托是信托机构在受托之后,根据遗嘱或有关的法院裁决,在遗嘱人死亡后,代遗嘱人办理债权债务的收取和清偿,遗嘱物品交付以及遗产的处理和分割等有关遗嘱的执行事宜。执行遗嘱信托大多是因为遗嘱人财产较多,遗产的分割处理关系比较复杂,且缺少可靠执行人等原因而设立的。



②管理遗产信托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法院委托,在某一时期内代为管理遗产的信托业务。这种业务又分为“继承未定”和“继承已定”两种情况。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哪些人需要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设立遗嘱信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


·何谓遗嘱信托?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


·遗嘱信托优点、好处
      一、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 二、以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 三、避免继承人争产、兴讼。 四、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遗嘱信托的成立分两种情况: 如遗嘱人与受托人没有签署委托协议,遗嘱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托人同意就任的,遗产信托成立; 如遗嘱人与受托人签署了委托协议的,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信托成立。...


·遗嘱信托的功能
       透过遗嘱信托,由受托人确实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并得为照顾特定人而做财产规划,不但有立遗嘱防止纷争的优点,并因结合了信托的规划方式,而使该遗产及继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遗嘱信托具有以下功能: 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荣耀。通过遗嘱信托,可以使财产顺利地...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 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 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


·遗嘱信托成立要件
      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所谓遗嘱,泛指生前处理死后的相关事宜,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家产处分、死后仪式进行、子女收养、...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