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不同地区的要交纳金额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厦门“五险”基数与缴纳比例1、五险定义: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社保”。2、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该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加失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职工、按本市标准缴费的职工和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外来工及港澳台外来工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其缴费基数以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二、社保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14%、个人缴8%。2、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外来员工: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3、失业保险: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4、工伤保险: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异地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由就职企业向当地社保征收部门缴纳工伤保险。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
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5、生育保险: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通过我们的介绍。对于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这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有所了解了呢?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在厦门有本地人和外地人在缴纳方式上的差别。要注意此差别以免影响到缴纳。同时要了解各个保险的缴纳比例更好的调整。总体还是由当地的法律规定的。


·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
      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的融资一直都是他们发展的巨大难题,国家也正在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他们,但是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项目和品种是非常少的,除了银行的融资是还有其他方式可供中小企业融资的,关于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社会上存在很多公司法人抽资出逃的现象,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权利转移公司资金,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个人账户,然后从个人账户提取资金出逃,这是公司法人抽逃出资的常用手段。那么,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非常的常见了,对于我们您来说也有很多人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我们您了解的其实并不足够,我们您都不知道这两种职务我规定是什么。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使同一个人吗...


·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在多个股东的管理下难免会因不同人的见解发生分歧,为此公司法制定了股东诉讼制度,为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与权力义务能够正确实施,那么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 ...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 一个公司在经营情况不佳的时候,如果资不抵债的话,很可能走向破产。这样的话,公司就要进行注销登记。公司法是针对公司设立、解散、经营方面具体的法律文件,其中对公司注销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资料,...


·《公司法》董事会重大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重大事项有哪些一、《公司法》董事会重大事项有哪些《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各家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随着时代的条件越来越好,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创立公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虽然也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独资企业犯罪和单位犯罪还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个人...


·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盖总公司的章吗?
      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盖总公司的章吗?可以,可以把合同签字的地方写的是总公司名字并且盖的总公司章,视为总公司对合同的确认,当然是有效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


·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指的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无处不在。但是,公司涉及到股东等相关事宜,处理的时候是相当复杂的。公司的股东们会由于自身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股东的转让等事宜,为了确保公司的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了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指的是什么呢?我们在下面...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