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一、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房屋拆迁评估怎么算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三、房屋拆迁评估争议的法律依据

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众所周知,目前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状况不一,因此各个地区出台的拆迁补偿条例也并不一致。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拆迁补偿肯定会比经济不发达地区赔偿更高。那么,沈阳企业动迁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律师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一、沈阳动迁政策目前根据《沈阳市城...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在公司中,表决权属于股东权中的共益权,因此他的行使应当服从公司的公共利益。受到公司所有股东共同、目的限制。在利益分配,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涉及股东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形,如果不能排除相关厉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控制股东就可能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使为...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为了发展更好的积累资金会进行融资,那么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呢?融资方式不单单是一种,它包括有许多种方式,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关于融资方面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


·非法集资公司法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集资导致了很多人财产受损,非法集资很多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存在,以公司的名义进行非法的利益,非法集资公司法人在法律意义上就代表了所在的企业,在法律上是要对被集资人负责的。的确非法集资给您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大的,法律上也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目的就是降低非法集资的发生率,但是法律对于非法...


·个人独资的公司能分立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形式的法律个性,具体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单一性.(2)个人独资企业...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 一、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并提供: 1.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


·我国企业公司有名誉权么?
      我国企业公司有名誉权么?采用文字、图片、言论、拉横幅等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毋论是在网络上、媒体上还是在公司门口等,均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与自然人名誉权不同的是法人名誉权更多地体现为商业价值,因此,对法人名誉权的侵害方式主要是诽谤,即虚构、散布虚...


·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怎样的
      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怎样的 一、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 印花税征管依据的核心法律法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除此之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邮政集团公...


·2023年股份有限公司法对于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肯定会存在股东,那么, 2018年股份有限公司法对于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责任的规定,首先是依据有关法律,其次就是结合市场的不断变化产生与其相适应的法律条例,最新的法律规定对于公司的经营不仅仅是一种法律约束,更是经运营方式的全新参考。股东责任是指股东以投资(出资额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