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一、范本格式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减少到——万元。本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二、债权与债务的规定

1、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告等。

2、债务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债权人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4、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5、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上文是对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以及债权债务的内容进行的解答。在进行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时候要注意将自己的资产情况进行说明,债权和债务也是在相对应的情况下存在,了解清楚债权与债务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


·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筹集资金这件事情通常情况下大公司大企业都会进行,这种筹集资金的方法通常都是合法的,但是有一些非法集资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肯定会涉及到退款问题,那么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


·个人债务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所以个人之间在进行借款活动时,难免会遇到个人债务纠纷。所以我们有必要知道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问题。那么,对于个人债务纠纷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应该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个人债务纠纷问题怎么...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


·微信是手机里的一款APP,方便人与人沟通的通信设备,不仅可以
      微信是手机里的一款APP,方便人与人沟通的通信设备,不仅可以用作交流还可以通过二维码的扫一扫功能就可以在购物时支付账款。现如今,微信与我们的生活无处不在,息息相关,覆盖面极广,包括工作、生活、购物等方面。但是,方便有好处亦容易会转换成坏处,微信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一旦微信被骗报案...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不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二、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民间空放贷款借条没有写怎么证明债务关系
      民间空放贷款借条没有写怎么证明债务关系?可以通过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哪些方面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律师的职责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