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如何量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如何量刑?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两个规定定罪处罚。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至于伪造、变造的目的是出售还是化用在所不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其面值的行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的债券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公司债券是当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或者想要扩大规模,可以向市场进行债券的发布。此时购买债券的人员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分红的,当然了对于伪造变造公司的债券是需要进行处罚。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些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等。 相对于企业债券而言,金融债券的监管较为严格。以财务公司为例,银监会...


·高利贷利率多少合法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民间借贷具体分为了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而在有偿借贷里面自然借款人就需要支付出借人一定的借款利息才行,通常都是通过约定借款的利率来计算利息的。但此时如果约定的利率过高则有可能属于高利贷,这样就不受法律保护了。那一般高利贷利率多少合法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高利贷利率多少...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 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头寸为正数时,我们称其为净债权国。净债权国并不意味着境外投资收益的优良。如果一国的对外投资是以直接投资、私人性质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为主体...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是什么?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是什么?现在是诚信社会,做生意更要注重诚信,双方建立买卖关系后,要及时发货、及时付款。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拿到了货一直不支付货款,经发货方一再催促,还是拖欠货款不给。遇到这种情况每位生意人都很头疼,那么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处理方式有什么?我们一起听听...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消费者权益法的退货条款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国家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


·朋友欠钱不还找不到他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 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你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你个人担。 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


·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什么?
      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什么?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银行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础资料 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我行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