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的政策新政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土地的政策新政策
农村土地的政策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的,这也是广大农民迫切想要以及需要了解的。诚如我们所知,土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础性的政策,关系着国家富国安邦之道。多年来,土地制度一直在完善,那么最新的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综上所述,您是否对于农村土地的政策的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征地政策和宅基地政策改革是直接关系到我国弄民的切身利益的,在农村土地制度中,虽然国家一直是从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但是,也还会是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对相关法律有所了解才能够有备无患


·南京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经买卖、转让及赠与等引发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尽快的到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而产权证书的内容没有调整的话,容易引发产权纠纷。那么,南京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南京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


·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是怎样处理的
      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是怎样处理的在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可以说是寸土寸金,所以上海的市民对于征地补偿可谓是十分重视的。一些离婚了的人总是很疑惑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是怎样处理的?离婚了,对于土地的拆迁补偿是否还有分配的资格?那么我们就给您介...


·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


·农村土地被少批多占的案件怎么定性?
      农村土地被少批多占的案件怎么定性?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少批多占的,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


·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使用者都会想有国家的补偿。不同地方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


·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有哪些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公民在平时的生活中更加需要身份证明。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开具身份证明,我国法律有规定,身份证明需要到专门的机构才能开具,我国的身份证明类别很多,那么我国内地身份证明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一个...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的几种条件的,房产税是可优惠的: 1、对符合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的人才、重点产业的紧缺急需的人才,持有本...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国公民对国家土地有使用权,但这需要建立在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我们知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了划拨、转让等等,那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在以下文...


·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
      有的夫妻在婚后可能会长期的分居两地,这样就会导致夫妻感情变淡,严重的还会因此而离婚。此时就想要知道,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


·农村土地使用证要建房子怎么办理
       随着我国不断发展经济,越来越多人都希望在城市购买一套房产,但是,城市房产的价格之高让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因此,另一种选择是在农村建一座房子,以此来减轻经济压力,但是您可能都有着这样的疑惑,农村土地使用证要建房子怎么办理?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