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层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我国《劳动法》又不了解,自身利益受到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基层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我国《劳动法》又不了解,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常常不知道怎样去维护,劳动纠纷经常发生,这时候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责,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它的申报条件和职责。
一、劳动保障员协理员的申报条件
1、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2、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职责
1、经常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准确掌握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救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4、协助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参加职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
5、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协助办理信用证明等有关手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6、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做好其他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7、负责社区内劳动保障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和传递,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8、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劳动者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桥梁,好好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作用有利于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一手基本信息。我们提示:需要申报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或三级的人员可以根据以上的申报条件,准备所需的材料证书。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石家庄律师。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主张增加数额的。 《人身损赔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扬州工伤鉴定时间上是否限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扬州工伤鉴定时间上是否限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受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不然相关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当然,如果是单位提出的认定申请,这个时限要求更短。那您知道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这样才更...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


·公司辞退员工的无责情形?
      公司辞退员工的无责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无责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


·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每个劳动者都不想遭受工伤,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伤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


·有钢板可以工伤鉴定么?
      有钢板可以工伤鉴定么? 一、有钢板可以工伤鉴定么? 有钢板可以工伤鉴定,等到伤情稳定即可,有钢板可以进行鉴定。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十级工伤在伤残鉴定中是最轻的一种,但是只要是伤残,就应该得到补偿,工伤医疗费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单位报销,伤残补助金,十级的待遇是当地前12个月的参保基数乘以7,如果单位没有申报参保基数,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承担。 一、10级工伤待遇是什么?工伤待遇都包括哪些...


·员工刚转正辞退要补工资吗
      员工刚转正辞退要补工资吗?刚转正辞退的话不需要补工资,但需要结算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不管是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当事人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对劳动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很显然,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与其他的合同不一样。具体说来,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


·工伤认定后伤残评不上级能赔多少?
      工伤认定后伤残评不上级能赔多少?评不上伤残只是和伤残有关的赔偿项目没有了,例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但是其他项目例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仍需要按照实际损失结合证据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工伤没有评上等级,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劳动者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