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检查制度,这一条例的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了劳动市场,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了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我们整理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
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解释2、瞒报职工人数最高处3倍罚款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条例》还规定,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解释3、女职工休产假少于90天罚单位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实施对劳动市场的规范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了更直接的法律制裁的依据,是对劳动法的一种政策补充,也是司法实践过程中对劳动市场的一种约束,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解读了一下。


·北京市工伤离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工伤离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如何书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如何书写? 解除合同劳动范本范文如下: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


·一、私人老板没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怎么办?
      一、私人老板没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怎么办? 1、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


·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谁先
      竣工验收,(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


·在我国工伤鉴定会失败么
      在我国,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遭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其实,工伤鉴定是比较公正的,很好的维护了双方的利益。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鉴定的结果和自己预想的不一样,就意外着鉴定失败。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会失败么? 一、在...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各地的社保局在受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相关的凭证才能够顺利的展开工作的。因此这就需要员工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交和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才可以,材料准备不齐全的情况之下,社保局肯定是不会受理并且需要补充证据的。那么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呢?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


·员工未签订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员工未签订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诉讼时...


·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政府为提供公共服务,我国每年都会进行大量的工程建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一定要有安全施工许可证。这项规定也是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为您进行介绍。一、安全施工许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