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以上就是离婚债务的具体处理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会议室,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债务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只要在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的,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诉讼书范文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


·欠钱不还的人坐牢了怎么办
      1,欠钱坐牢后还得还钱不存在坐牢就能抵消了债务这一说法因此因欠债而坐牢,坐完出来该还债的还是需要还,不会因为坐牢就消失或者减少。欠债人因为欠款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本应该承担的还债的民事责任并不冲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因为拒不执行还款的判决、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其他的原因,而还债...


·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人们在主张任何权利的时候,都不能忽视掉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在欠款纠纷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时,首先要确定欠款是否有过诉讼时效。那么,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债权人追债时,如果发生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


·离婚财产中的银行存款要怎么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如今公民的财产也不仅仅限于现金了,银行中的存款、公司里的股权等等都是属于财产的一部分,而这不乏有共同财产的情况。需要注意,若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共同财产部分作出分割,那此时离婚财产中的银行存款要怎么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


·怎么讨债最有效的方法有哪些
      怎么讨债最有效的方法有哪些和解法,调解法,仲裁法,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和解法协...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各项贷款年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各大银行存单质押利率是不相同的;工商银行、...


·税法规定偷税漏税罚款是怎样的?
      税法规定偷税漏税罚款是怎样的?税法规定偷税漏税罚款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


·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超生的现象非常严重,给本来就贫困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达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为您解答。 一、超生罚款标准 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国家有规定的计算公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 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


·如何计算债务的逾期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会出现这种局面,债务人到了还款期限时,由于暂时没钱或者是不想还钱等原因,会超过还款期限才还款,甚至是不还款。然而这么做,对债务人自己也是不利的,毕竟法律有逾期支付利息这一规定。那么,如何计算债务的逾期利息呢?换句话说,债务逾期利息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不同要素所有者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也包括企业的外部利益关系人如股东、债权人、政府、供应商等等。如果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析和了解会计基本准则,无疑是好事。今天,法律我们就针对债权债务统计表其中的准则进行分析,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