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赔偿责任有着根本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因而,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二、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一般的交通事故是绝对不可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关于双份赔偿的就是因为交通事故被认定成了工伤,但也不是所有的赔偿项目都能获得双份赔偿,比如在住院期间,职工有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肇事者就可以不再支付误工费。





·盗窃8000罚金交多少
      一、盗窃8000罚金交多少 盗窃案件的罚金应由这类案件的调查和办案机关进行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进行处罚,确定本道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罚金具体...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虽然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的处理要简单的多,但这也是有实际程序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我们都知道,抵押权或者留置权都是对债权人债权的一种保证,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抵押或者转让物品留置权来获得财产融通,比如我们会将汽车抵押或者出让留置权给债权人,那么,当一辆汽车留置权与抵押权竞存的时候,实现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车押买卖协...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 实践中,转让商标与转让注册商标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其中转让注册商标的话,那么就涉及到注册商标相应权利的转让。此时需要到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那么此时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有哪些 伤人交通费的依据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受害人应当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 让我们首先看看物业经理和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比例。 如果车库被洪水淹没,因为业主会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通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写清违约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而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不进行支付,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一个合理的违约...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若当事人想要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要先确定好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因为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拥有管辖权,法院找不对,那么案件就有可能不会被受理。那么具体说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案时需要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