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车主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车主醉驾会吊销驾驶证吗?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醉驾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 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三、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车主醉酒驾车被交警拦下的,会被现场处罚,交警吊销其驾驶证。即使是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从轻处罚的,吊销驾驶证这个处罚也不能免除。如果车主在一年内醉驾两次以上,吊销驾驶证的期限是永久的,其以后一直不能开车,否则就是无证驾驶。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管辖权异议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管辖权异议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管辖权异议提交时间必须在开庭前10日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在开庭后10日内能说出理由确实存在妨碍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由,法庭还是会受理的,10日后可以不受理。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了不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交警应该尽快的处理,在程序上面可以快速处理。济南市在这方面出台了政策文件。那么,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详细了解。 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在交警确定责任认定的之后,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赔偿问题,那就按双方协商的意思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那么就要经过诉讼解决了,交通事故诉讼主要涉及的基本都是赔偿的问题。那么,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详情...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现如今,中国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国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那这少不了打官司、上法庭,法律是全民的,任何层次的人都知道通过法律维护权益,那么少不了有困难的群众,这时应该怎么办呢?不维权了?别急,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聊聊关于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一、律师让交工伤鉴定费是为什么?
      一、律师让交工伤鉴定费是为什么? 律师之所以让交工伤鉴定费是因为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赔偿的工作的,而这也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是需要做好相关的赔偿的工作的,而这也是一个容易让双方引起纠纷的问题。实际上,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一直困扰着不少人。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被扶养人的...


·一、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
      一、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电动三轮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所以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


·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本案10%)) ①残疾赔偿金(6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