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法律上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只对公司高管和董事有相应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其中的第(五)项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的规定,对于股东没有类似的规定。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股东向多家公司投资的规定。可见,股东可以向多个公司投资成为股东。二、对于同业竞争的处理方式在同业竞争不得不解决的情形下,拟发行人应与中介机构制定出解决方案,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公司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2)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上市公司,但不得运用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来收购;(3)拟上市公司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拟上市公司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作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5)拟上市公司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并在申请发行上市前取得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方面的有效承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和拟上市公司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其实作为股东来讲,股东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投资亏损,所以即便是跟本公司经营同样的业务,一般情况下,股东也不会对本公司做出一些不利的行为,但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状况,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投资协议进行约束。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公司有时候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为了能够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模式更加直观的呈现给您,有些情况下会通过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在表格当中肯定要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填写,但是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公司名称的确立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司公司...


·股东私下签转让协议有效没有?
      股东私下签转让协议有效没有?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通常是有效的。但是私下签订协议可能会影响到协议的履行。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一、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


·公司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措施有哪些?
      现在很多小公司都面临资金紧张的困难,尤其是刚成立的公司。于是,除了银行贷款外,公司运用各种手段集资。这里需要注意,公司融资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操作不慎,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那么,公司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措施有哪些?...


·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不少企业利用融资的方式,不同层次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而企业融资的低风险,也成为了企业选择的主要原因。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 截至2016年9月30日,新三板今...


·股份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是什么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是什么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为了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好地发展经济,促进山西省的进步,于是山西省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以下就是它的具体的内容了,如果有人是山西省的或是感兴趣的您可以看一下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企业改制要充分...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我国公司的原则规定,股东资格的取得可以概括为创设取得和继受取得,即原始取得和非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三种途径:(1)投资人因设立公司签署认缴投资协议即可取得公司设立后的股东资格;(2)投资人因受让股权而取得股东资格;(3)因继承或其...


·公司偷税漏税会有什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会有什么处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