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3、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录音录象制作者,是指录音录象制品的首次制作人。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成立本罪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者非财产的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应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应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崛起,市场竞争越来越多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显著增加。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作为商标专用权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探讨一下这些问题吧。 一、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


·处理专利侵权的方式有几种
      1.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专利权被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处理,主要的维权处理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是因为专利权被其他人侵犯了,引发了民事纠纷,对于所引发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商处理。(2)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肯进行协商处理的,或者在协商的过程中...


·办理商标续展要什么文件?
      办理商标续展要什么文件?(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一、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亡后还是有一定的人身权利的,比如名誉权,但一般来说名人出现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一保护也是出于对死亡人家属的抚慰。 人身权是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


·商标无效宣告几年内提出
      商标无效宣告几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商标需要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商标需要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撰写和填写。书面原则是为了将相关资料保存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