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计算方式如下: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4、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7、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全国各地赔偿项目都一致,但是每个项目的计算方式与计算标准会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政府所公布的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性支出数额不一样所导致的

二、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急救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指的是为处理交通事故所用的误工费。

(三)护理费指的是受害者在抢救期间需要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用。

(四)交通费指为处理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用。

(五)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中的误工费,是指当事人家属为了处理交通事故耽误工作的实际损失,护理费是指抢救治疗期间家属护理当事人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指为了处理交通事故,家属支付的交通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收入标准水平确定,支付年限为20年,如果当事人75周岁,按照5年支付。


·一、交通事故右脚残废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右脚残废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一、交通事故胎儿死亡伤残评定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胎儿死亡伤残评定是多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指示交付协议何时生效?
      指示交付协议何时生效?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给,以此代替自己的交付。这种情况在民法典上被称为“指示交付”,是指一方出卖动产,而该动产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他人的占有之下,可以直接要求占有动产的人...


·现在各地对酒驾行为查处力度都比较大,交警查到车主酒后驾车的,
      现在各地对酒驾行为查处力度都比较大,交警查到车主酒后驾车的,会对车辆进行扣押,然后对车主进行酒精度含量测试。如果构成醉驾的,交警要吊销其驾驶证,并开一份罚款通知书。交警扣车也是为了办案需要,那么,车主构成醉驾扣车多长时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车主构成醉驾扣车多...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着怎么办?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者怎么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醉驾车被扣能取出来吗?
      醉驾车被扣能取出来吗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车祸,因为一旦发生车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车祸的责任人还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就问我们,车祸责任人要不要判刑了,它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车祸责任人要判...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一、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查义务,如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一、交通事故智力评残等级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智力评残等级标准有哪些?(一)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二)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