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二、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本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1)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4)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强迫交易罪须为在交易过程中强迫他人。交易的类型包括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对于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迫使他人支付高额的信息费的,属于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情形,以强迫交易罪论处。此外,强迫交易罪中强迫交易的行为包括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对于采用威胁方法迫使他人接受运输服务的,可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


·汽车划痕险一年能报几次理赔?
      一、汽车划痕险一年能报几次理赔? 划痕险报险次数没有上限,赔偿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


·醉酒驾驶可以说害人害己,所以我国对于醉酒驾驶所引起的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可以说害人害己,所以我国对于醉酒驾驶所引起的交通事故的酒驾人员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说如果驾驶员存在醉酒驾驶的行为的话,那么基本上是需要被拘留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醉酒驾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那么醉酒驾驶怎么才能判缓刑,醉酒驾驶缓刑怎么办?一、醉酒驾驶怎么才能判缓刑处...


·一、交通事故病历出来可以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病历出来可以伤残鉴定吗? 是可以的; 1、关于鉴定时间。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凡因意外伤害涉及伤残鉴定的,大都描述为:被保险人残疾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必需品,随之而来的是每年交通事故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受害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保障事故后的生活,聘请律师进行索赔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处...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期间算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期间算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


·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的内容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租赁行业也是风生水起,尤其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办自助旅游,到了旅游地点租一辆汽车也不失为一件很不错的事,但是,在我们租赁汽车的时候是需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那么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是什么样的呢?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三个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但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约定。根据《保险法》...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的情况,此时作为受害人应该怎么来处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如果有伤者在伤前就有的疾病的治疗,则和交通事故无关。这个可以在法院申请通过关联性的司法鉴定来确认是否和交通事故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