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怎么办?1、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法第四十九条1、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2、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3、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4、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5、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三、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 天内,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定的案件,适用法律有误的,无管辖权的,法定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裁决证据不实的情况,应当撤销裁定,重新受理,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提出申请重新仲裁裁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诉讼请求的,仲裁裁决将行驶法律效力。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


·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该范畴,并且将年终奖拖在年后发属于违法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 现实中,劳动关...


·临时工节日加班工资怎样支付
      临时工节日加班工资怎样支付 一、临时工节日加班工资怎样支付 法律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就应该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职场人士最容易遇到的问题就是劳动纠纷了
      职场人士最容易遇到的问题就是劳动纠纷了。许多人被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却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想说的是,您在遇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坚决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用人单位为自己的无理付出该有的代价。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律怎么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有...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一、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条文,我们通过摘录的相关条款给您介绍下。...


·签订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依法保
      签订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法律文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小心谨慎,才能防范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委托方与设计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那么,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只要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