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1、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无罪辩护创造了机会。证据必须形成证据体系,即完整的证据链条。若证据不能形成体系,证据链条脱节,指控将不能成立。《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2、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程序辩护是比较新的辩护方法。通过分析和指证控方程序违法,从而否定违法取得的证据,是控方的指控失去有力证据的支撑,从而得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该思路来源于西方的“毒树之果”理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回避规定、违法管辖规定取证,尤其是逼供、诱供骗供都是法律禁止的,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按照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以上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辩护律师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


·金融诈骗执行实施条例中量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金融诈骗执行实施条例中量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中国刑法分类是什么?相关分类有哪些
      我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因为犯罪不仅危害我国的经济政治秩序,侵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侵蚀社会风气。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种类、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下文中,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中国刑法分类。 一、刑法的含义 1、刑法是规定犯...


·卖假药不认罪会面临什么样的判决?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对药品打上了歪主意。药品由于他的售价高,销量大的特点。成为了不法分子获利工具,我国对相应的犯罪也有严厉的惩罚力度。下面我们就卖假药不认罪会面临什么样的判决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帮助到你。   《刑法》第1...


·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1、销售伪劣商品罪未遂的量刑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如果让有人的银行账户有一笔巨额财产而且是来源不明的话,就会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怀疑,当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立案从而会使一些执法机构介入调查。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一、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触犯罪嫌疑人。 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


·一、驾驶员醉驾缓刑有哪些条件?
      一、驾驶员醉驾缓刑有哪些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二)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


·刑诉法全文立案规定有哪些?
      群众在参与投资理财过程中,如果陷入非法集资,可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群众的报案材料,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立案处理。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一章对立案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刑诉法全文立案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相关条款。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