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合法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迫害;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那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实际生活中,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针对以上内容,下文为您解答。

一、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因此本罪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

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

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聚众”,一般是指聚集二人以上。“公共场所”、“当众”,参见本相对第236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解释。过失不构成本罪。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本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

二、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本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问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不应该采取过激的行为。如果您涉嫌非法拘禁罪,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争取酌情处理。


·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都享有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权利,也就是说,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和事务不受侵犯。非法搜查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这种平衡,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制约、规范。那到底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非法搜查罪 (一)非法搜查罪的概念非法搜查罪...


·中国未成年犯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处罚是怎样的 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刑法》中规定的有很多比较特殊的犯罪,他们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包括医疗事故罪、贪污罪等等,此时需要注意一个罪名,那就是伪证罪。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打架被判刑后出来会报复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有几大原则,而无罪推定就是其中之一,而与无罪推定相对应的原则就是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这其实是对被告的一种保护,体现了我国在法律上对人权的重视。刑事诉讼法对证明责任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最初是德国民...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就单单触犯危险驾驶一罪,一般都只是判处剥夺6个月左右人身自由的拘役。当然,如果还造成其他的严重损害或者社会恶劣的事件(均触犯刑法的),那就按照处罚最严重的结果,作为量刑标准。其实危险驾驶罪有四种不一样的行为。这四种行为都有一种可能性的危害——危害到社会的安宁,破坏公共安全。严...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四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刑事案件中,言词证据的使用是比较广泛的,由于言词证据主要是由与案件有关系的人作出的,因此其证明力可能要薄弱一点。那么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是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认证的重点和难点。言词证据通过人的陈述内...


·基准刑调整后能低于法定刑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和酌定量刑情节。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决定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可在相应的调节比例幅度内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具体调节比例。(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