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离婚方抚养权归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提出离婚方抚养权归谁?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二、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在夫妻离婚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候,首先要看子女的年龄是多少,如果子女过小则此时获得抚养权的往往是女方,而要是子女已经年满10周岁的话,那法官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就会征求小孩的意见。至于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了。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双方经济条件,工作稳定程度,优先选择条件优越一方,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或者有明显过错,法院一般不会将子女抚养权判给他,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子女应当判给女方。



·一方有外遇离婚该怎么判?
      在一方有外遇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因而选择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并且我们总结了一下此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居多。那实践中要是一方有外遇离婚的话应该会怎么判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有外遇离婚该怎么判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判决...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


·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新婚姻法之所以要对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划分,就是为了避免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是自愿处理的话,法院就不予过问了,不过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的话,那么法院是按照新婚姻法 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决的。 新...


·强拆获国家赔偿范文涉及哪些内容
      强拆获国家赔偿范文涉及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等享有的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因此,公安机关的各个部门之间,应当按照不同的职责来进行明确的分工,这样才好配合相关的法制部门,共同做好国家赔偿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赔...


·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夫妻两结婚后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可能就因为某些小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不合了,很多夫妻在有孩子后离婚,然后再带着孩子再婚,很多人就会想,我们与这个孩子并没有本质上的关系,那如果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下面您就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


·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层出不穷,父母离婚了,苦的还是孩子,如抚养双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夫妻双方因为孩子抚养费纠纷从而闹上法庭,比如没有依法给抚养费或是长期拖欠抚养费等等。那闹上法庭了,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


·柳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人的
      柳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


·一、结婚未满一年应该返回彩礼吗
      一、结婚未满一年应该返回彩礼吗结婚未满一年可以退彩礼,但是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结完婚之后,却没有在一起共同的生活可以返还。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机制能解决您的疑惑。子女抚养司法解释就是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依据和子女抚养权变更依据。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