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民法典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未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合法有效。2、隐名股东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委托显名股东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从事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内部来说,显名股东一般都是隐名股东的代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社团性法人,人合性是其基本特征,公司的正常运作是各股东共同努力的结果。一般隐名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但是如果当公司其他股东不知道隐名股东存在的情况下,隐名股东要求显名,一般很难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允许隐名股东随意显名,破坏了公司的人合性。二、隐名股东面临哪些法律风险?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明确、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发生纠纷后实践中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此时股权的处理结果与隐名股东最初的投资目的背道而驰。2、股东地位存在不被认可的可能性。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工商登记中不记载隐名股东的姓名,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其实际股东地位是得不到法律上支持的。3、在显名股东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隐名股东所涉及的股份有被法院冻结的可能性,此时隐名股东的投资利益将会受到损害。4、显名股东恶意损害隐名股东的权利,主要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将股权质押或出让,导致股权丧失。另一种是与公司其他股东恶意沟通,通过看似合理的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形式损害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其和显名股东签订股份代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隐名股东在公司的法律地位应当和其它股东一样,可以参与公司管理经营,参与利润分配等,在一定条件下,其可以通过股东变更的方式变为显名股东。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公司是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一个公司的地址只有一个,当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将会面临什么情况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一、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老人去世承包土地继承权可以获得吗?
      老人去世承包土地继承权可以获得吗?老人去世,只能继承承包土地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也不能赠与他人。因此,...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数量逐年增加。而征地补偿便成了的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补偿的多少关乎着农民的利益。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为你解答。 一、农村征地补偿的构成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高速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大家肯定都有听说过征地和房屋拆迁,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和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规定的。对于补偿我们国家做出的说明是非常完善的,是需要各地区的政府来进行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往往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条件物价等综合进行制定。南京市六合区的征地房屋拆迁补...


·2023福州征地补偿标准概念为何?
      福州征地补偿标准概念为何?2018福州征地补偿标准概念为: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我国的土地使用都是由年限的,包括耕地、住房、工厂等每个不同种类的用地期限都是由限制的而且使固定的年限,土地使用的年限根据土地使用的类别不同而不同,那么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


·我跟老公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现代生活中结婚离婚都十分的方便,正常,但是离婚有不少疑问,比如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一般来说离婚都是到常住地登记就可以了,不是必须的到户口所在地,这也方便了许多人,但是关于离婚的问题还有不少,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详细了解一下离婚的条件。 一、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可以在异地离婚...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缴纳闲置费。 具体可以分以下情况: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对于农民而言,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以此获取一笔租金收入。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