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一、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 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三、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四、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想离职需不需要交付违约金,要看不同的情形:

1、如果单位为你支付了培训费用、并且有费用凭证,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数额,注明了培训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你才需要交赔偿金,否则赔偿约定无效。

2、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违反了,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上述是我国对培训合同违约金的一些规定,员工如果离职了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而且并不是说培训合同约定多少违约金员工就一定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的,若是违约金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员工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调解仲裁或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2023具体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受到伤害。可能是在工作中也可能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那么其实我们知道,在我国是有工伤法保护着我们这些劳动者的。那么具体的工伤法的内容是什么呢,相信您一定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以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为例了解一下。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山西省工伤鉴定...


·签订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


·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之内,
      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之内,如果发生过程质量问题,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投诉,但是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就不可一投诉举报了,只能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我国已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保障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工作顺利进行。那么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如何投诉呢?下...


·查封企业员工要被拘留几天
      查封企业员工要被拘留几天?查封企业员工不会被拘留的,企业因涉嫌犯罪被查封的,普通员工不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


·国家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有哪些
      国家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有哪些?国家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不仅制定了专门的工程质量标准规定,保证工程建设在施工的时候就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还在在工程建设施工完成之后制定了专门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保证国家工程建设在使用的时候也能够保证质量安全。那么,国家建筑工程质保期规...


·员工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会涉刑吗
      员工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会涉刑吗?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到会构成刑事犯罪,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


·员工简历造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员工简历造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 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 起诉期限是多久? 对工伤认定复议决定不服起诉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工伤认定复议申请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有多大?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有多大? 基本上没有问题,只要有实际用工,则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新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