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地完工辞退员工要不要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地完工辞退员工要不要赔偿?工地完工辞退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因为工地和农民工之间监理的通常是劳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标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工都是通过朋友介绍,或者是跟熟人到工地上面去工作的,农民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也不懂得主动跟承包单位去签劳动合同。但实际上跟农民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这种案子也很少,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用工模式就比较灵活了。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有哪一方承担?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劳动关系的确立的时候,有一种情况是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需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因为发生了争议。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由哪一方承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由哪一方承...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在工程立项后,会展开招标工作,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开标后,中标的单位要和发包人讨论工程承包各种事项。在双方谈好工程承包条件后,要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以后一旦有什么纠纷,也有解决的书面凭证。那么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是怎样的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我国作为劳动力大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处理劳务关系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当企业员工和他所在的企业之间出现劳动纠纷,都是需要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的,用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处理劳...


·包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如果你和老板是劳动关系
      包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如果你和老板是劳动关系,出了事故可以要求老板申报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的等级由工伤保险部门或者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你的老板是雇佣关系,则由老板负责赔偿。发包者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应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发生工伤
      发生工伤,这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对于职工的家庭来说,可能会因为此失去一个劳动力,所以国家在针对这样的情形之下,规定了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标准国家会统一制定,但是各个地区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异。那么关于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根据当地的上年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当用工资为基础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报酬,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那么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


·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了,它代表双方的利益,具有法律效益,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也是如此,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最新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现如今,不管是私企还是国企,只要是招收员工,即合同工的话,那此时都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样对双方的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此时私营企业劳动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提供最新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私企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