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进行解除,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无论是哪一方都是,关于目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需要支付违约金。  

除此以外,如合同另有规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否则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依法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首先,除非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或服务合同约定的两种特殊情况,否则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其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目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的相关资料,关于赔偿问题其实就是在违法接触的情况下才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拿不到任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吗的赔偿的,所以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的。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工程质量管理有什么意义?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会比较长,同时,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使用周期。因此,只有工程质量没有问题,才可以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使用,减少经济损失。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者会让受害者直接死亡。在我国,罚跪中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注意此时的时效规定,当然不同主体规定的时效不一样。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那么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一、加班工资能以调休代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工伤后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
      工伤后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 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在职工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愿意接受用人单位辞退补偿或主动提起辞职的除外。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单位愿意承担违约带来的赔偿责任,也就没有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了。 《劳动合...


·退休返聘人员8级伤残怎么办?
      退休返聘人员8级伤残怎么办? 一、退休返聘人员8级伤残怎么办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出现8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上海市工伤鉴定过程的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中,人们通过工作岗位勤勤恳恳地工作换来工资以养活家庭。然而意外总是不断发生,尤其是很多农民工从事的建筑工人、矿工等高危险职业,经常容易产生意外。很多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了工伤,身体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无法再从事该行业,家庭负担也因此变得更加沉重。那么,就提问中所说的上海市工伤鉴...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
      很多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直接选择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在入了公司之后,由于是第一次步入社会对于环境非常的陌生,其实在每个公司入职过程中有详细的流程,只有按照相关流程来进行才不会出现一些问题,那派遣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派遣员工入职管理流程 一...


·工作中中暑属于工伤吗
      夏季我国很多地区都会进入一个高温阶段,在这个时期也是会有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会容易导致劳动者中暑。那要是劳动者在工作中中暑的话,此时能认定为工伤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中中暑属于工伤吗 属于,上班期间中暑,属于原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