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 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如今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甚至对于一些严重的侵犯行为,《刑法》中直接认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等。



·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行为吗?
      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行为吗?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行为,具体原因如下:1.思想本身是无法保护的,就好像即使是一个正版读者,只要它接受了书籍中的思想,经过自己的加工整理,就可以口头向自己的朋友表述出来。2.因为版权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通过保护给予版权人垄断,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站在前人肩膀上前...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提出答辩。1、突出重点:商标无效答辩过程中,辩驳商标是否近似时,答辩人可以从商标的立意意义来阐述,引申到商标的标样图形等...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


·专利有哪些分类具体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很多我们的权利,我们对于自己的权利也越来越重视,其中就有专利权。专利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种类,发明专利外观专利还有实用性专利。那么专利有哪些分类具体有哪些呢?专利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商标专用权侵权案按照商标法56条为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所进行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 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不太明白著作权是什么意思,其实著作权也就是我们说的版权,这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也就是说著作权是一个大的范围,著作权是可以登记的,但是登记之后是有可能会被撤销的,那么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呢?接下来,...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有的人比较有商业头脑,发现可以通过代理他人办理商标注册来赚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就去成立了一个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这样比较专业的中介机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申请,那么该怎么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1、申请...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一、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有...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


·恶意购买抢注商标如何维权?
      恶意购买抢注商标如何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违法性 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