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转让证明文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转让证明文件是什么?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利要求书专利制度一方面要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另一方面还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公众能够合法利用现有的技术成果,保护公众的利益。在实现专利制度的这两方面作用的过程中,权利要求书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权利要求书是用来限定专利权人要求的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同时,判断专利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是根据权利要求书来进行的。权利要求书还用于告知公众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衡量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专利的侵权、确定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内容。此外,对专利申请的审查、确定专利是否有效也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进行的。权利要求书由一项或者多项完整的、能够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构成。这种技术方案可以是产品的结构,也可以是方法的步骤。只有在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技术方案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所谓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指的是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技术方案应当记载在说明书中,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此外,仅在说明书中记载但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限定的技术方案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因此,如果专利权人希望保护某一项技术方案,就必须将其记载在说明书中,同时还要将其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和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虽然,这种无形财产的内容体现在权利要求书中,以一种产品或者一种方法的形式出现,但专利法保护的是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技术方案,一种发明构思,并不是具体的产品或者方法。这就是专利权的"无形"之所在。因此,权利要求书不像一般的法律文件,如房地产合同,能够清楚地划界财产的数量等内容。权利要求书限定的保护范围只有在解释之后才能确定。解释的依据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现有技术的状况。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公开的程度、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查历史等等。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专利诉讼中,被告提出了专利审查中未曾发现的现有技术文件,这些现有技术文件有可能成为解释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使得解释后的专利保护范围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处于一种动态变化的过程之中。因此,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便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关键一步。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而且转让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因此,在转让的时候,是要出一份转让证明的文件,这样也才能更好的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转让专利是一定要有证明的,没有证明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知识产权法对软件的保护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法对软件的保护是怎样的? 软件知识产权是计算机软件人员对自己的研发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由于软件属于高新科技范畴,目前国际上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还不是很健全,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与硬件相关密切的软件设计原理还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


·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
      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一、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冒充注册商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在未注册的商标...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一、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


·恶意抢注的商标合法吗?
      恶意抢注的商标合法吗?“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


·商标无效答辩多久出结果?
      商标无效答辩多久出结果?商标法规定: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社会当中同样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方都是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可以体会到的同一性能的服务也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的。但是为了能够区分自家品牌跟其他品牌的不同之处,在消费者心目当中迅速确立品牌价值就是通过商标达到这种目的的。下午当中我们要给...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


·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都有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都有哪些现实中,是不是申请人只要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的,那么最后就一定能获得专利权呢?当然不是这样,获得专利权必须要满足规定的要件,同时对一些产品法律规定是不能授予专利的。那到底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都有哪些?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都是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