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违法辞退职工的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来说辞退普通员工的决定,店长肯定也不需要向董事长或其他更高层的管理人员进行报告,但是无论是高层管理者还是其他的普通管理人员,都不能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去直接辞退员工,被店长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向公司的上层管理者投诉。



·工地安全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承包合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一、概述 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协议免除,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破坏了国家...


·在公司工作十五年辞职补偿金多少
      在公司工作十五年辞职补偿金多少?在单位工作十五年自己主动离职的话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受迫离职的才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一般指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面是其主要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


·一、没有劳动合同受伤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受伤怎么办?按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一、工作半年辞退有没有失业金?
      一、工作半年辞退有没有失业金?工作半年被辞退的一般不能领失业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现在的中国,人们买房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因为现在的物价飞涨,房价也是跟着一直在涨,很多城市原先的房价还是很容易让人接受,但是因为城市建设的脚步在加快,所以房价也是一直在上升。那么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要注意质量等问题的。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