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什么叫双方抚养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什么叫双方抚养权?双方抚养权就是轮流照顾孩子,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离婚抚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1、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2、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把跟配偶之间存在着的矛盾,无形当中转移到孩子身上,所以针对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有一部分特别明智的父母,轮流照顾孩子可以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造成的阴影,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值得感情破裂的夫妻借鉴的。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有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明确表示自己不要孩子抚养权也不会出抚养费,遇到这样的情况,男方要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女方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咋办? 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特别在看到...


·现役军人离婚有些什么优待
      一、现役军人离婚有些什么优待呢? 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择偶必须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军人配偶也享有国家和社会给予军婚家庭的优待和照顾。这些特殊规定...


·离婚财产的调查取证有几种
      离婚财产的调查取证有几种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


·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一、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


·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


·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许多种有关财产分割的情形,如离婚、继承等等。由于涉及经济利益,未免日后纠纷,最好是做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并进行公证。那么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的内容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提供的样本,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难题! 一、样本 ?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


·家里没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家里没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家里没人私闯民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


·一、离婚时一定财产平均分配吗?
      一、离婚时一定财产平均分配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遗传疾病。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