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法治社会中结婚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在办理很多手续的时候出现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婚姻可以是无效婚姻,也可以视为可撤销婚姻,解决这些问题都要依法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以下五点区别: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2)申请人范围不同。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二、概念

1、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2、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主要区别是无效婚姻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规定,撤销婚姻更侧重的是个人的胁迫结婚等情况,遇到这种婚姻要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无论是哪一种婚姻对于结婚的受害者来说损失是很大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离婚是不等于婚姻无效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一、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抚养权的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间有规定吗?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间有规定吗对于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没有明确规定。对于何为离婚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1092条只规定离婚时夫妻不能转移财产。但是何为离婚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结婚双方完全自愿要怎么理解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明确要求结婚双方完全自愿,否则的话就不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此时自然也就无法领取结婚证,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但现实中,这个结婚双方完全自愿该如何理解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双方完全自愿要怎么理解 结婚必须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离婚后
      离婚后,孩子会一般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某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定期给与一定生活费用以此尽到抚养义务。但有时候也会遇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某些原因认为提供的抚养费过多,养孩子不需要那么多钱,因此,起诉要求缩减抚养费用。那么,申请降低抚养费适格主体可以是父母吗? 我们搜集了以下法律参考意见...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离婚协议?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离婚协议? 去法院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但是需要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


·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对方却死活不同意,这时因为双方意见不一致,自然就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该怎么办呢?这可是难倒了很多人,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如果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以...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可以,但是离婚诉讼的人身不可替代性决定,不能委托代理人出庭而当事人自己不出庭。但是如果仅仅想问是否可以委托父母代理诉讼,那么当然可以,但是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