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刑事案件进行举报的时候,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受案机关是会为其保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二、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重婚行为需要符合构成重婚罪的,执法部门在立案之后需要收集真实有效的证据之后,经过法院审判才能让罪名成立。重婚行为有负民事责任的,也有刑事责任的。重婚罪负刑事责任一般处两年一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担责任的有一个人也有两个人的情况。



·一、确认婚姻无效属于非讼还是诉讼案件?
      一、确认婚姻无效属于非讼还是诉讼案件?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


·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


·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标准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复议书该怎么写?
      生活步伐的加快,也让闪婚的现象越多越多,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概念越来越模糊,可能一冲动就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结婚了。当然也有很多人真心想要结婚,但是自己拿到登记结婚证却发现被民政局弄错了。要想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复议书该怎么写呢? 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复议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再婚
       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再婚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取得离婚证即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当场就可以办理再结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民事诉讼一般是二审终决,如果你们是在基层法院一审判离的,自拿到判决书十五日后方能再婚,否则构成重婚,因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


·怎么在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
      怎么在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一、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