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明明说好了是由自己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实际离婚之后却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不仅是对孩子利益的损害,同时也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我国是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那现实中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处理:(一)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已有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抚养的一方可以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八条规定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原来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是多久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一方在离婚之后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要区分实际的情况,如果是在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之后,仍拒绝支付的话,此时可能会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坐牢。但仅仅是拒绝支付对方抚养费的话,此时属于民事纠纷,因此是不会坐牢的。关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上文做出了详细分析,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定抚养关系的?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呢?下面一起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法院对财产分配不公的,可以在十五日内上诉。但只适用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形。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十天。   二、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


·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男方要想离婚,而此时女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对于男方来讲,要如何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后,只有一个子女的话,很显然其中一方是无法实际抚养子女的,但此时也不能说就可以直接免除了抚养义务,按照规定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具体来说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才合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


·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注意事宜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假如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抚养权如何转让,下面是法律我们整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问题吧。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


·现实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
      一般对于被认定为可撤销的婚姻,那么才是可以被撤销的。而对于无效婚姻则是不允许撤销,这点还请您注意。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撤销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即一方是受胁迫而结婚的,那现实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重婚案件办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重婚案件办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


·202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本来夫妻之间就应该和睦相亲相爱,然而有的夫妻却在结婚之后因为一些矛盾而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按照孩子成长有利的标准来判决抚养权的,那么具体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孩子...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发生纠纷以后怎样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