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如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则应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所以,事实婚姻解除时也可以分割财产。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相关的结婚当事人应在1994年2月1日前进行生活的,在办理离婚时,按照相关的婚事处理。双方应对抚养、赡养、财产、房产进行分配。签订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我国的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对这类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婚姻权益。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因为缔结了婚姻关系而对共同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在夫妻关系中如果夫妻一方单方面的处理了共有财产的话,会有什么样子的法律后果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能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能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


·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什么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二、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1、重婚的。意思是,男女双方或者只有一方已经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者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相应的,即使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离婚? 夫妻分居是不可以算离婚的,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么?可以,但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实际情况来看,要么是女方且不是过错方,或者抚养孩子方可以多分点,其他情况是不能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获得多分财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法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部分证...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结婚离婚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有些人也比较担心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如下: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全国每个地方的律所都不一样,一般会根据案件的争议标的额大小、律所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律所成立时间等等来确定案件的收费标准。离婚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一般会有一个起步价,根据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财产额大小加收一定数额,离婚分割的财产越多,律...


·结婚一年半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男女结婚前彼此心里都很欢喜,看到和听到的都是对方好的一面。但是结婚后处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夫妻之间性格不合,存在很长的距离,无法继续相处下去。可是,结婚领证容易,离婚分家难。结婚一年半离婚财产怎么分?那么,下面我们就此问题进行简单的解答。 针对你提的问题,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